第68章 夺舍法(第2/3 页)
格遵守了大夏的夺舍法。
并且,那名被夺舍的当事人也是点头同意了,签署了夺舍合同,规定了夺舍期限。
以10年为期,前三个月为免租期,之后的每个月老祖会支付给被夺舍者1000枚灵石的报酬,之后以每三年为期限涨租5%。
这10年的时间里面,老祖只是拥有身体的使用权,身体的归属权仍然归被夺舍者所有。并且在这个过程中,老祖不得使用被夺舍者的身体进行违背风序良俗的事情。
10年期限一到,若被夺舍者不愿意续签合同,那么老祖只能找其他人续约,又或是找炼器宗锻造一副崭新的身体。
这个合同也拿到了修仙管理局备案,所以这事儿合法、合规、也合理,没有任何问题!”
听到铁剑门副盟主娓娓道来,姜也脑门上缓缓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。
他就说这个世界的修仙风气有点不对劲吧,现在看来果真如此!
连夺舍法这种东西都出来了!
就离谱!
但仔细琢磨这夺舍的相关规定,忽然又觉得离谱之余有那么一点子合理。
对于底层修士来说,一个月1000枚灵石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般的财富了。
仅仅是把身体的使用权让渡出去10年而已,就可以获得一场这辈子都用之不竭的泼天富贵。
这事想来,绝对是一个双赢的局面。
金丹老祖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灵魂的躯体,可以用这10年的时间突破极限,亦或是筹备资源锻造一副炼器宗出品的高品质躯体。
被夺舍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。
要知道,在前世的时候,很多人被包养了10年,最后得到了什么?
几万几十万就给打发了。
如果把灵石换算成前世的财富的话,绝对是几亿的巨额数字。
良心价格!
被夺舍的人只不过是把身体的控制权交了出去,他还是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外界发生的事情。
这10年的时间,就当是体验一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。
这样想的话,被夺舍这事儿真的很划算。
就在李毅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,其他几个仙门高层轻轻咳嗽了几声,面色有些不自然地说道:
“实不相瞒,这段时间其实我们门中也有金丹老祖从寂灭状态之中复苏,按照大夏的夺舍法更换了一具年轻的躯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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